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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将对8种失信投标行为设置投标门槛

发布时间: 2017-10-13 16:22:32

近日,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对违规违法企业设定限制投标门槛、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犯罪行贿记录查询、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串谋投标、借用资质投标等8种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处,投标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高新区组织的采购活动。  

8种投标违规违法行为包括: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串谋投标、借用资质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潍坊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区检察院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系统为依托,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企业法人在开标前由中心统一申请,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在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查询3年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基础上,将时间延长至10年以内,按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决定供应商有无资格参与投标。  


此外,对于政府采购的房建项目,高新区还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企业投标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提高失信供应商的投标门槛。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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